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內容及申辦方式說明

新聞稿資訊:

疫情下創業人數逆勢成長!青創貸款人數增 350億1年用完

政府鼓勵年輕人創業,有多項貸款政策,像是青年創業貸款,也有專門針對女性的鳳凰微型貸款,其中青創貸款在2020年編列350億,預計執行到2023年,不過疫情影響,不少行業受到重創,來申請的人一夕爆增,一年內350億預算全用完,經濟部宣布貸款額度再增加250億元,五年優惠利息補貼申貸期限可以延長到年底,不過專家也提醒,政府也應該要有全盤規劃,尤其青年創業的產業,也要跟上趨勢,避免喪失輔助青年創業的本意。

青年創業貸款編列的350億元,針對申請100萬元以下小額貸款,提供最長5年全額利息補貼,2021年1到6月,青創貸款獲貸人數達到2萬8371人,其中服務業占了8成最多,融資總金額233億9144萬元,是去年全年的2倍以上,更是前10年平均的10倍以上。

原本在8月宣布截止,不過國發基金加碼250億元,優惠利息補貼延長到年底,但學者也憂心,青創預算用的快,紓困和貸款的界線模糊,恐怕也會擠壓到真正需要創業的名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要貸款的老闆們,還有機會喔,利息補貼到2021/12/31,以下為青創貸款相關資訊,參考一下,另各縣市政府也祭出很多優惠給創業者,可比較比較喔~

這次青創貸款與以往不同在於

  1. 以負責人名義申請,歸戶金額100萬以下免徵提保證人
  2. 貸款金額100萬以下得免計畫書(以申請表取代計畫書)
  3. 政府補貼前五年免息
  4. 七日內完成審核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

最後更新日期:2021.08.12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要點」貸款對象為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且負責人需年滿20至45歲,貸款額度開辦費用最高200萬元、週轉性支出最高400萬元、資本性支出最高1,200萬元;另對於本項貸款金額100萬元以下的融資案,將以從優、從簡、從速三大原則,提供融資優惠措施包括。

申請方式

申請人應填具創業貸款計畫書及檢具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國內各公民營金融機構)提出申請,由承貸金融機構依一般審核程序核貸之。
申請文件:
1.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登記之證明文件
3.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課程或活動之證明文件
4.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5.其他金融機構指定書件

★適合誰
1.依法辦理公司、商業、有限合夥登記或立案未滿五年之事業
2.負責人須年滿20歲至45歲
   ●負責人為中華民國國民:3年內相關創業輔導課程20小時或取得2學分證明
   ●負責人為外國人者之應取得我國政府核發之創業家簽證或就業金卡
3.負責人或事業體擇一提出申請,以負責人名義申貸者,負責人之出資額應占該事業體實收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屬立案事業無出資額登記者不受此限。 

★可以用在哪
1.開辦準備金:最高200萬元(事業成立後八個月內申請)
2.週轉性支出:最高400萬元(營業所需週轉支出)
3.資本性支出:最高1,200萬元(購置/建或修繕廠房、軟硬體設施、設備機器等)

擔保與保證說明:

  1. 準備金及開辦費用:保證成數最高 9.5 成最低 9 成。
  2. 週轉性:保證成數最高 9 成最低 8 成。
  3. 送保期間保證手續費率以年費率 0.375% 計收。
  4. 100萬元以下之部分,得以申請表取代創業貸款計畫書,保證成數 9.5 成。
  5. 以個人名義申貸金額在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者,免徵提保證人

貸款利率:利率按郵政儲金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 0.575% 機動計息。

補貼息說明

  1. 貸款歸戶金額100萬元以下之部分,政府將提供利息補貼最長5年。(補貼利息資格之認定須經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定為主)
    ※請於110年12月31日前申請,並提交完備申請所需資料,否則將不具補貼資格。
  2. 負責人相同之事業,僅得就其中一家事業申請利息補貼。

貸款期間:貸款期間最長 6 年,含寬限期最長 1 年。

貸款費用:需洽貸款銀行詢問,每家銀行收費不同,可比較看看。

準備文件

  1.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申請書
  2. 創業貸款計劃書(超過100萬) 或申請表(100萬以下)
  3. 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切結書
  4.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及財資歷文件
  5. 近半年公司存摺明細、近一年公司財務報表401/403/405及其他相關財力證明文件
  6. 政府創業輔導課程或活動證明文件
  7. 所營事業設立登記或立案登記之證明文件
    1. 獨資、企業社:國稅局函、政府函、商業登記抄本
    2. 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國稅局函、政府函、核准設立之公司設立登記表或公司變更設立登記表
    3. 其他:政府函、稅籍編配表

常見不予核貸情事

一.申請人或其配偶有:
⚫信用卡循環額度
⚫信用卡或貸款延遲繳款紀錄(聯徵中心揭露1年)
⚫信用卡遭強制停卡
⚫催收呆帳戶
⚫債務本金逾期未清償或應繳利息延滯
⚫有從債務(為他人作保)本金逾期未清償
⚫貸款未繳款遭法院查封
⚫票信拒往紀錄或公告拒往尚未解除
⚫有稅款或勞健保費未繳

二.申請人或其配偶為:
⚫「中華民國銀行公會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或「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作業準則」之協商成立註記戶且尚有註記紀錄(聯徵中心揭露至結清日後+ 1 年)。
⚫「金融機構辦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前置協商不成立,經法院裁定更生或清算註記戶且尚有註記紀錄(聯徵中心清算揭露時間為裁定開始清算日起 10 年,更生揭露時間為最長不逾法 院認可更生方案日起 10 年)
⚫中小信用基金逾期列管戶。

三.申請人所屬事業有
⚫最近一年資產負債表之淨值為負數。
⚫實際所在地未經合法登記使用
⚫申請人非為實際經營者。

備妥資料向下列合作銀行送件
臺灣中小企銀(專責銀行)︱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上海銀行︱台北富邦銀行︱高雄銀行︱兆豐銀行︱全國農業金庫︱台中銀行︱瑞興銀行︱永豐商業銀行︱玉山銀行︱日盛銀行︱嘉義市第三信用合作社︱花蓮第二信用合作社︱金門縣信用合作社

600億青創貸款各部比較

分類: 一般行業。這篇內容的永久連結

發佈留言

發佈留言必須填寫的電子郵件地址不會公開。 必填欄位標示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