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開始改變各行各業了,該思考如何因應了

最近受到AI衝擊很大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感覺

今天在台北地政FB上看到

建成地政事務所出了一個AI生成工具

叫”繼承登記教主”的AI

可協助民眾在繼承登記中遇到的問題得到解決

我試了一下,AI回答的還不像真人那麼的詳細

但在不久的未來,當資料量夠多的時侯

基本的我想應該都能夠回答

我的思緒又回到了在地政當志工的場景

民眾在服務台來來回回的詢問

以往這是地政士的業務

現今一般民眾只要不怕麻煩

多跑幾次一定能解決

但有人也說,專業的地政士比較能全面顧前顧後

例如:能避免後面的稅災等等

但是…若未來AI數據夠多,不要太複雜的

應該也能處理,而地政士的功能,得要跳脫一般登記業務了

我覺得AI產生,對人類來說 有利、也有弊

屆時產生問題時、或在適應AI過程中

在變動中,總會產生新的商機

政府也會修法來因應

到時侯再來看吧

且走且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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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止地政士會受到衝擊

會計師更是如此,往後若AI更加成熟後

看到憑證,生出傳票跟報表,我想也不是太難的事情

記帳這業務 本來就是很競爭了

未來受到AI的衝擊,我想是更大

在一片紅海市場中,AI又加進來

想辦法降低成本,是當務之急

會計師這行,人力又佔成本大宗

可想而知 未來AI取代基本會計的工作

是確定的了

現今記帳系統,也都更加人性化

讓事務所省了許多人力支出

而會計師的功能,會被取代嗎?

利用AI,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不要把AI當作是敵人、而是朋友

借AI的力 給客戶高CP值的服務

也許是福不是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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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告登記人死亡

台灣單身人口越來越多

一個人老了,父母也走了

膝下也沒兒女

身後的財產要先贈與?

還是身後繼承?

會有很多不同面向的考量

就稅負來說

生前贈與,贈與人每年有244萬免稅額

但贈與項目是什麼?有不同的估價標準

有人規劃贈與不動產,贈與時可用現值,

出售時就慘了,因為成本以現值計算

也有人規劃用壽險保單

有免稅的好處 但要符合規定

要跟會計師或保險經紀人諮詢一下才好

各有優缺

至於預告登記,是個方式

這個用於已經將不動產贈與他人了

但是擔心受贈人會變賣財產

就可以做個預告登記

但預告登記沒辦法排除強制執行

所以各項工具各有優缺啦

但延伸思考:若預告登記期間

雙方其中一方死亡

那該怎麼辦?以下函令給大家參考一下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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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預告登記請求權人死亡:

【公布日期文號】 內政部91年5月22日台內中地字第0910005955號函

【要旨】預告登記所保全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死亡時,得於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名義後加註繼承人姓名

【內容】一、按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除本法另有規定外,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之一切權利、義務。但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不在此限。」係繼承人承繼被繼承人地位所生之效果。預告登記權利人既已辦畢預告登記,即受土地法第79條之1第2項規定:「前項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就其土地所為之處分,對於所登記之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之保障。嗣後預告登記權利人死亡,就民法觀點而論,繼承人既承繼其地位,此種法律上權益,除民法另有規定或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外,自與因預告登記所保全之請求權(詳見土地法第79條之1第1項3款規定)一併為繼承人所承繼。又預告登記保全之請求權係為債權非屬物權性質,與查封、假扣押等其他限制登記所保全債權之請求權同,於請求權人死亡時,繼承人亦承繼該債權之請求權,無辦理繼承該請求權登記之必要。惟為免損害繼承人之權益,除民法另有規定或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身者外,倘繼承人認為有實際需要時,得由繼承人依土地登記規則第119條規定,檢具登記申請書件向該管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查無誤後於土地登記簿其他登記事項欄以「註記」為登記原因,並於原預告登記請求權人名義後加註繼承人姓名。

二、預告登記名義人死亡:

辦理預告登記完竣後,登記名義人死亡,辦理繼承登記前,是否須先塗銷該預告登記?

按土地登記規則第141條:「土地經法院或行政執行處囑託辦理查封‧‧‧未為塗銷前,登記機關應停止與其權利有關之新登記。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為登記者,不在此限:一、‧‧‧二、‧‧‧三、繼承‧‧‧。」是以,辦理繼承登記前免先塗銷預告登記,惟須將該預告登記轉載於繼承人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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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112年新竹市地政士公會會員大會之有所感

今天是新竹市地政士公會的大日子

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

說真的 新竹市地政士公會會員200多人

會員大會辦的很成功

很多會員都出席了

這是菜鳥地政士的我第一次參加

我的感想是:

1.不論是社團或公司經營

領導者很重要 決定成敗

但領導者的特質不是人人都有

像我就不是

2.地政界很多女地政士做的風生水起的

女孩也有自己的一片天

像我們今年理事長就是女生

做的很棒 把公會帶領的很好

3.大家聊天的話題都是圍繞著不動產

不然就是相關的話題,像水權、建築線這些的

4.因為快接近選舉,當然免不了會有候選人來拜票

很多候選人也曾擔任過地政士

地政人法律人 重疊性很高

5.有在提地政士正名為地政師這個議題

地政士考試錄取率都不高

普考等級居然全部四科考申論題

我覺得比高考都要難

6.地政士是很接地氣的行業

服務的大多是一般民眾

很多非訟法律問題第一個想到的都是問地政士

不動產又是對我們人一生而言屬於重要資產

所以地政士這行業不會消失

只是提供的服務

會隨著時代發展而改變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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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了這麼多,就是啊,要賺到錢

專業、勤勞、堅持不懈這些都是基本的而已

啦光專業這兩個字,就花了我好多年……

我認為專業是:

老師教給你的知識—》內化成自己的專業

自己的專業-〉轉成對客戶有利的知識

客戶認為有利的知識-》轉化為客戶願意付費的知識

客戶願意付費的知識-〉轉化為客戶願意付費給〈你〉的知識

客戶願意付費給你的一次性合作-》轉化為客戶願意長期付費合作

這些過程超級超級不容易

創業惟艱啊⋯⋯

尤其現在法規更新的速度之快

弄得我好疲累~~~

by 儀軒會計師/地政士事務所

劉怡瑄會計師/地政士

03-53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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