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有幸考取人身及財產保險經紀人,在社團裡開始有人詢問報稅議題,這方面我有點心得,就來跟分享一下。
各位新科保險經紀人,考上要開始執業了,換發執照問題,我在這就不多做說明,我這篇主要針對如何申報所得稅來說明。
執業後就要開始自行申報納稅了,如何申報?如何節稅?我想是各位保經同道們想要瞭解的議題。
一、請先至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取得統一編號:
請直接洽事務所所在地的國稅局辦理即可,帶什麼文件呢,打電話問一下國稅局就可以,這裡我就不細說,這你用問的,就可問的到,設籍主要目的就是國稅局要掌握你的資料,方便往後課稅。
二、要開始記會計帳,也就是俗稱的外帳:
以下是以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的方向寫,若你是受僱於保經公司的保經紀人,沒有執業,就沒有執行業務所得,以下文章說明就請略過。
三、目前執行業務者申報所得稅方式有四種:
1、依帳載記錄核實認列(通知查帳):
講白話文就是有賺錢就繳稅,沒賺錢就不用繳,但要證明你沒賺錢,國稅局會調你的帳來看一看,所以被通知查帳機會很高。所以,前提就是你一定要記帳,每一筆交易都要記入,按國稅局要的格式標準記帳,不是記內帳喔,整年度結算收入減去成本費用等於所得,若為正數,就要併入綜合所得稅中的執行業務所得繳稅,若為負數,則執行業務所得為0。
2、依財政部頒訂標準核定:
這意思是,如果你沒記帳,那你有收入,國稅局還是得幫你把所得算出來才能課稅啊,那怎麼算?到財政部各區局網站找關鍵字: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就會找到各業執行業務者的費用到底可以認多少?舉保險經紀人的例子來說好了,111年保險經紀人的費用率是26%,假設你佣金收100好了,費用26(100*26%),算出所得就是74,併到綜合所得稅去計算稅負。這個報稅方式最大的好處就是不用設帳,簡單快速,但缺點就是稅負會很高,費用率越低、所得越高、稅負越高。
若你收入沒報,被國稅局查到資料時,你若提不出收入有多少,國稅局有辦法課你稅嗎?當然有,一樣到財政部各區局網站找關鍵字: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裡面有各業執行業務者,國稅局核定你收入的標準,以保險經紀人來說,沒有列明,但不是就不用認收入喔,國稅局會依他查得的資料去核算,現在大數據時代,找出你的收入,不難啦~
3、依書面審核核定:
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有點類似公司組織擴大書審的概念,各業執行業務者都有個利潤率,去哪查?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網站找關鍵字:適用書面審核及前三年平均簡化查核項目表 ,就可以查到保險經紀人適用的純益率是35%,但前提是你要有記帳,若收入100,你的所得就是100*35%=35,對很多執行業務者來說,比部頒標準划算多了,部頒算出來所得74、書審才35,差一倍多耶~,但前提是,你要花一筆記帳費給會計師。
4、適用前三年平均純益率核定:
這個意思是,若你有記帳且依規定結算申報時,今年實際的純益率雖小於前三年平均純益率,但你願意用前三年平均純益率申報時,代表你願意繳多一些的稅,那麼就按前三年平均純益率申報,但不可以低於6%喔~舉例來說,收入100,你實際純益率5%,前三年平均純益率8%,你可以申報8%繳稅;但反過來,若你實際純益率8%,前三年平均純益率5%,你還是要申報8%繳稅。結論就是以低繳高可以、以高繳低不可以。
以上這四種就可以自行選擇,只是若採核實認列,被通知查帳的機會是比其他三種高的,但有你都有核實記帳,其實也是不怕國稅局查,也是可以用此方式申報。
三、哪些支出可以認?哪些支出不能認?收入何時認列?
這些問題,請參考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裡面會有詳細說明收入支出的認列規則。我這裡不一一說明,但我想告訴大家一些核心概念,掌握這些,應該在讀法條會比較順利。
1、收入認列以現金收付制為原則、權責發生制為例外。
2、費用認列,若有公用及私用混合無法區分時,”原則”以1/2認列,有些不是用1/2的例外是哪些費用?請詳執行業務所得查核辦法第15條。
3、有些費用是有限額的,也就是超過限額,是無法抵稅的。
4、獨資執行業務者,不可申報負責人本人薪資、勞健保、二代健保、伙食費等費用。
5、合夥執行業務者,需有合夥契約書及出資證明供查核。
6、執行業務者,可以自提6%退休金,可以不計入提繳年度執行業務收入中課稅。
四、結語:
成為保險經紀人後,就是靠自己技藝維生、自付盈虧的執行業務者,與受僱領取薪資所得不同,工作自由多了,不用受公司的指揮調度,但是,未來所得是要靠自己的能力,在競爭市場上獲得,報稅也是一樣,不再向以往拿到薪資扣繳憑單就申報結束了,執行業務者的申報納稅,有點類似營利事業所得稅,但又有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色彩在裡面,說複雜不算複雜、說不複雜又有點複雜,我好像在繞口令,哈哈,總之,要多跟會計師詢問,多問保平安,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