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儀軒地政士/會計師事務所
最近常常在臉書粉絲團地政事務所宣導未辦繼承登記應盡速辦理之訊息,之前也有辦理這類型案件,提供申辦流程給大家參考。
一般來說,未辦繼承登記之案件,很多是持分人數眾多,拿到也無法處分,而且有巳經經過好幾代,再來持分又不多,所以就拖著拖著,一代一代的凋零,到現在繼承人要去辦,光列出繼承系統表,就有困難,所以才會產生那麼多的未辦繼承登記案件。
以前未辦繼承登記,不會怎麼樣,反正是你的國家拿不走,但土地法及相關法規,近年有修法,未辦繼承登記達一定年限,就會被拍賣掉,也就是祖先財產,就可能歸外人所有,但國家要盡一定的通知程序,還有執行過程一切都要合法才行,所以,這陣子很多繼承人收到未辦繼承登記的通知函,紛紛來詢問該怎麼處理才好。
以下均以未辦繼承登記為不動產來做說明,一般來說,若用分別共有方式登記,流程及應備文件如下:
一、每位繼承人都要到戶政事務所申請一份戶籍謄本(記得帶印章)及死亡人(也就是被繼承人)的除戶謄本。
二、另欲申請分割繼承登記,繼承人應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0條規定親自到場,倘繼承人無法親自到場者,得依土地登記規則第41條規定擇一辦理,如:檢附印鑑證明替代。若是一般繼承,則無需印鑑證明。
三、再到地政事務所謄本櫃台申請土地、建物謄本,線上申請也可以,但要申請第一類謄本,也就是全部資料都揭露的謄本。
四、到國稅局去申報遺產稅,拿到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
五、拿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後,到地方稅務局去蓋無欠稅章,也就是要過戶不動產,稅都要沒欠就對了。
六、準備原權狀影本,若巳遺失的話,就要填權狀遺失切結書。
七、提供繼承系統表。
八、繳納罰鍰,逾期申辦繼承登記,應處登記費罰鍰多少?
1、登記費計算方式:土地按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算;建物按價物權利價值千分之一計算。
2、罰鍰之計算方式:每逾一個月得處應納登記費額一倍之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二十倍。
3、舉例:被繼承人於101.11.22死亡,繼承人於102.12.1辦理繼承登記,應處登記費額6個月。最多罰20倍,金額會很高嗎?不一定,要看你土地與建物的價值而定。
九、填寫土地繼承登記申請書,檢附以下文件:
- 土地登記申請書。各地地政事務所網站都有提供電子檔下載服務。
- 登記清冊。
- 繼承系統表。
- 戶籍謄本。(含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及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 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拋棄繼承權者須檢附,請參閱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全球資訊網 )
- 遺產分割協議書。(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須檢附,並貼足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印花稅)
- 遺囑正、影本(辦理遺囑繼承時檢附,民法相關規定參閱全國法規資料庫)。
- 遺產稅繳(免)納證明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 所有權狀正本。(如權狀遺失得由繼承人檢附切結書辦理)
- 繳納登記費、書狀費。(登記費以死亡當時遺產之申報地價千分之一計算,書狀費每張新台幣80元整)
- 其他依法律規定應提出之證明文件。
十、可以跨縣市辦理嗎?
坐落本市之不動產得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辦繼承登記;他縣市之不動產,則得向本市任一地政事務所申請跨縣市代收代寄服務。
把申請文件都準備好,到就近地政事務所,他們就會幫你先預審有無缺件,沒有的話,就會協助代收代寄之服務,我覺得是很方便,就不用大老遠跑一趟。
十一、其實辦理這類未辦繼承登記案件流程並不難,難在以下幾點:
(一)、繼承人數眾多,若沒辦法全部都會同時,只能用以下方式辦理:
- 得由繼承人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按其法定應繼分比例繳納遺產稅款、登記規費、罰鍰、加徵之滯納金、利息等有關費用後,就被繼承人之土地,申請為公同共有之登記。日後繼承人已達成協議時,可再向地政事務所申辦分割繼承登記或共有型態變更登記。
- 公同共有沒有持分的概念,而是全體繼承人不分持分多少地一起共有。也因此,公同共有物如果要賣出(處分),需要全體共有人的同意才可以進行。而「分別共有」(又稱持分共有),每個人有明確的持分,因此不需要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自己一人就可以決定賣出自己的那份持分。
二、若未辦繼承巳經經過好幾代了,繼承系統表要畫出來實有難度,因為跟本不知道每房有幾個繼承人,目前是生存或死亡的話,目前內政部有提供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線上申請,因繼承案件民眾仍有查調被繼承人與繼承人關係,以製作繼承系統表的需求,連結機關無法主動查知,因此,內政部特別推動「網路申辦繼承案件戶籍謄本」試辦作業,以解決民眾奔波及降低紙本戶籍謄本的核發。
以下提供給大家參考,若有問題,也可上各地地政事務所,也可打電話詢問,都可以得到相關資訊,現在公務員的服務都很好,有問題他們都會協助,但我建議,這只適用一般小額的繼承案件,若金額較大,涉及稅負或複雜地政問題時,還是建議洽詢專業地政士或會計師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