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士輪值初體驗

今天是我第一次到到地政事務所輪值

現在還很菜鳥的我,第一次輪值就遇到民眾的棘手難題

—生存配偶主張夫妻財產分配請求權—

故事大概是:

一位媽媽跟女兒來地所,,地政人員跟她們講了一會兒後,

過來我這請我協助,媽媽約莫6-70歲,女兒20-30歲

媽媽整臉愁容,

她問:我照顧先生及他家人(前妻小孩)多年,先生過世,剩房子ㄧ間,我跟小孩僅分得2/6,我能主張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嗎?

我答:那你要走程序,要去國稅局,還要協議書,若沒協議書,要法院判決證明書……

她:(看來她沒有懂,一直輪迴著她很辛苦,卻什麼都沒有的字句)

我:阿姨,我知道你辛苦,但你要爭取屬於你的權益,要走程序才能拿到,若協議不成,就要走法院,你首先去國稅局,再去…….

她:(似乎理解)

我跟女兒解釋完後,女兒看似無奈但也似乎理解,跟媽媽說:你要主張的話,會很麻煩時間會拖很久歐…..,說完就走了

我要下班走到門口,那位媽媽又出現,問了我一句,你是說要先去國稅局辦嗎?我回是的

我有個感想,若覺得不公不義想按鈴申告

在法院不是情放前面,而是法,利用法律去解決問題

想辦法用法律訴諸你的冤屈,贏得訴訟,才是最重要的

至於情緒性的言語,說多了 對於訴訟一點幫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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